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股东,我妻子刘某是一名小学老师。这几年,我的小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有了一定的盈利。几年后,我们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对于我在公司的股份,打算将一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妻子刘某。那么请问,当刘某接受这部分出资额后是否会成为我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股份有奖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刘某不一定会因为接受您的出资额而成为公司的股东,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要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虽然说,公司的股权转让可以随意进行,但股东的变更因为涉及公司的利益,不是随便就可以的。因此,尽管您可以将自己的出资额转让给妻子刘某,但妻子刘某究竟能不能成为公司股东,还得经半数以上的原有股东同意。您与刘某解除了婚姻关系,将一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刘某,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刘某成为股东,刘某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如果大部分的公司股东都不同意,则刘某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但可以由不支持刘某入股的股东购买这部分股份。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关注黑探解案
离婚时夫妻一方持有的公司股份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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