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和丈夫何某在2018年贷款买了一套房,预计2020年底交钥匙。可是,在买房不久,我发现何某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所以我决定与何某离婚。我们对于其他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争议,只是如何分割那套还没有建好的房子我们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因为那套房子,我们到现在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我想咨询下,如果我起诉离婚,对于那套还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子,法院会怎么判?
解答: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买的房屋目前还在建造当中,将来是否能够争取产权是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也就是说你们二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你们都没有权利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提出请求。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法院是不宜就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的。对于该房屋的分割问题,你们可以继续协商或者在你们争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就房屋所有权归属和分割还有争议的,你们也可以单独就该房屋所有权问题另行向人民法院提成诉讼。
离婚时对还没有建好的房屋归属权双方争执不下法院一般会判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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