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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过程中更换了工作岗位还需要再次约定试用期吗

更新时间:2019-07-30 10:00:27 浏览次数:69次
区域: 海口 > 龙华 > 金贸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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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约定新员工试用期可以让公司对新员工是否适合做出更为理性的判断;而续签劳动合同则不再约定试用期,因为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已经有了评价和判断,续签代表着对于劳动者之前工作和能力的认可,因而一般不会再设置试用期的“门槛”。可是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劳动者的岗位发生变化,如从技术岗换到管理岗,这相当于是对劳动者提出了新的岗位要求,那么用人单位是否还能约定试用期呢?
用人单位出于更换劳动者岗位的需要,对其是否适应新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无可厚非,规定一定的过渡考核阶段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用人单位在任命职务或安置新岗位时所规定的“试用期”,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所约定的试用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后者则是受到法律法规约束的。这也是用人单位不得对同一劳动者进行两次试用的体现,所以工作期间,劳动者更换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进行劳动法意义上试用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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