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其生前债务由子女来偿还是天经地义的吗
解答:父母与他人发生的债务关系是其个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并无关系,子女也没有替其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根据《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只有在父母死亡后,继承遗产的子女应该偿还父母生前所欠下的债务,但是偿还债务也应该以子女所继承的遗产为限。也就是说,子女不需要拿出自己的财产去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子女也无须偿还剩余部分。当然,如果子女自愿偿还的话是可以的,不过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这样的强制性义务。
海口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2023-11-16
2023-11-15
2023-11-14
2023-06-16
2022-12-03
2022-05-30
2021-11-16
2021-08-17
2020-07-27
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