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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其生前债务由子女来偿还是天经地义的吗

更新时间:2019-07-29 09:15:50 浏览次数:92次
区域: 海口 > 龙华 > 金贸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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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父母与他人发生的债务关系是其个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并无关系,子女也没有替其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根据《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只有在父母死亡后,继承遗产的子女应该偿还父母生前所欠下的债务,但是偿还债务也应该以子女所继承的遗产为限。也就是说,子女不需要拿出自己的财产去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子女也无须偿还剩余部分。当然,如果子女自愿偿还的话是可以的,不过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这样的强制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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