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因合同由双方当事人按协商一致的意思订立,所以当事人可以在借款合同中同时约定还款时的利息和违约金。对此,《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在借款合同中,如果借款人还款,出借人可以同时向借款人主张利息和违约金,只是在总计利息和违约金时,其数额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如果利息和违约金加在一起的数额过高,必然会损害借款人的利益,所以法律作出了上述规定。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能不能既要利息又要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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