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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房屋出现严重漏水维修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更新时间:2019-05-13 09:49:22 浏览次数:176次
区域: 海口 > 龙华 > 金贸
类别: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海口
案例:您好,2017年3月,我表姐独自一个人来城里投奔我,为了解决她的住房问题,我托人帮她找了一个房子。表姐和房东赵某签订了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同年7月,正值当地的雨季,本来雨季下雨就多,再加上今年特别反常,雨水特别多。由于表姐租的房子位于一楼,并且地势比较低,经常被雨水浸泡,时间一长,墙体上出现了很多水珠,地面也经常有水珠冒出。我表姐多次与赵某说这事,但赵某总是不闻不问。无奈之下,我表姐自己找人装上了防水罩。请问,我表姐为安装防水罩花费的费用应由谁承担呀?

解答: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者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相对于出租人而言,对房屋的了解处于劣势,并且由于外界原因致使房屋毁损的,若让承租人承担责任,显然有违公平原则。为此,《合同法》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本法第二百二十条也明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也就是说,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当履行维修房屋的义务。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但维修费用应当有出租人承担。具体到您所说的情况,您表姐与赵某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都应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房屋因降雨受损,赵某却未履行自己的修缮义务,因赵某拒不修缮,您表姐才自己找人维修。因此,您表姐为维修房屋支付的费用应当由赵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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