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去年购买了一套150平方米的房子。今年交房之后,发现房屋的面积没有达到150平方米,经过测量之后发现少了20平方米。当我找 到开放商询问这个问题时,开发商说,少的20平方米是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也是房屋面积的一部分。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合理便回家找到了 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是有开发商免费提供给购房者的。请问,开发商的说法是否合 理,地下停车位属于房屋的建筑面积吗?
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百二十五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 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写到房屋的建筑面积是150平方米,车位为免费提供。所以,按照正常的理解,车位不应该计算 到房屋面积中去。并且,根据交易习惯,您购买房屋的面积是为了居住,而停车位并不具备居住功能,所以也不能计算在房屋面积中。综上所 述,车位不能计算到房屋面积中,您可以和开发商主张少的20平方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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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位属于房屋面积的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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