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周先生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房子,可是刚买不久,偶然间听到自己购房的价格比开发商备案的价格高了2%,这让周先生很苦恼,总觉得自己多花了好几十万元的冤枉钱,于是想找律师了解一下高于备案价格 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自己是否花了冤枉钱?
律师解答:
《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会导致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合同并当然无效。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5条规定:“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稳定。人民法院应当很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很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目前我国关于商品房价格调控,政府指导定价的各类通知,意见,未形成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一般情形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内容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为合法有效。但是购房者可以前往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开发商违反相关价格备案规定。
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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